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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JDB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评优评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2020-12-14 综合办 点击:

杭职院生态〔2020〕8

关于印发《JDB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评优评先管理办法

(试行)》的通知  

各部门、专业组:

现将《JDB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评优评先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JDB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

2020年1214

JDB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综合办公室    2020年1214日印发


JDB电子(中国)官方网站评优评先管理办法

(试行)

第一条为了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进行评优评先工作,减少人为因素的不当影响,切实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,从而发挥其在分院管理中的“正能量”,减少负面效应,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,提高分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(试行)

第二条评选基本原则

(一)提倡公开、公平原则,兼顾分类,选出先进典型公认,不搞轮流坐庄,平均分配指标

(二)按考核程序操作,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评价

(三)坚持规范操作、程序合理原则。

第三条成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,院长担任组长,副院长、副书记任副组长,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、专业负责人代表为成员,组织指导、协调评优评先工作。

第四条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:

(一)进校工作满一年以上;

(二)符合各类评先评优文件精神的教职员工,分院分类(综合)考核一般在前50%;

(三)有突出贡献者重大成绩的优先;

(四)上级部门下达的优秀指标,必需推选在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,校级及以上优秀个人原则上不连续3年推荐。

第五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评优评先

(一)当年请事假累计两周以上,病假两月以上者;

(二)学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,受过处分者;

(三)在上级督导督查中受通报批评者;

(四)不接受分院安排的教学教研任务或管理工作者;

(五)出现教学工作、安全工作责任事故者,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具有年度优秀评选资格

(六)工作履职不称职

(七)督导督查中发现:旷课一节以上;旷工一天以上;无故不在岗两次以上;常规工作严重违反制度;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。

第六条评优评先程序

(一)自我评价与申报。对照上级评优评先要求标准,准备实绩材料,进行自评和申报。

(二)部门评价与推荐。各专业组、部门对申报评优评先对象进行评议,适当可按一定比例确定评优入围人选

(三)领导小组评价。领导小组对入围人测评,并进行投票表决,按票数高低确定优秀和先进名单

(四)党政联席会议审定。

(五)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。

第七条本办法由分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第八条本办法自20211月1日起试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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