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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做好2017/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2017-12-21  点击:

 

 

关于做好2017/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学院:

 

  为切实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提高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,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和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2016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将有关2017/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申请转专业的对象与基本要求

 

(一)凡符合学校《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,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。  

 

(二)根据省教育厅《意见》,不同招生类别的学生不能互转(普通高考、单招单考、艺术类等不能互转),单招单考学生仅限在当年招生相同专业类别中转专业。

 

(三)基于高职学制的特点,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,二年级降级转。

 

(四)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限报一个转专业志愿。  

 

  二、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基本流程

 

  (一)计划编制与信息发布

 

各二级学院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状况,于20171227日前提出可接收计划(请填写附件1),报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核。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核后,于20171228日通过校园网发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指标。

 

(二)申请、考核与审批

 

1.201812-5日: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学籍所在二级学院教科办提交:

 

1)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三份(表格可在专业建设指导处网站下载);

 

2)学生本人签名和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书一份;

 

2.201818-10日: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申请条件,符合要求的,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在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,并报送专业建设指导处。不符合条件的学生,由各二级学院将相关材料退回学生并说明原因。  

 

3. 111-12日:专业建设指导处将申请材料分发至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。对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核定指标数的专业,由各二级学院进行考核,并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,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在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,于37日将拟接收名单及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报专业建设指导处审核。  

 

4. 38-9日:专业建设指导处完成审核,符合条件的,报分管校长审批。不符合条件的,由专业建设指导处(教务处)退回提交申请学院并说明理由。

 

  (三)公示

 

  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,在2018312日—317日通过校园网公示。公示期内无异议的,由学校发文正式同意转专业。

 

  (四)办理转专业手续

 

  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发文后到转出、转入学院教科办办理学籍手续。

 

  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,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
 

  三、做好转专业工作的要求

 

  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,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确保按时告知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,并做好政策咨询工作,确保学生应有权利。同时,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时间节点,确保使转专业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有序完成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专业建设指导处  

 

20171221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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