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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3-03-04  点击:

为进一步强化浙江省人社事业发展的科研支撑,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要求,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,紧密结合我省实际,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。选题要突出创新性、针对性、前瞻性,注重实证研究,强化应用导向,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
二、课题类别

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申报选题可参考《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》(附件1)。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,一般课题经费自筹。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,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,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,且由一人担任。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(或相当于副高级)以上专业职称,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(或相当于中级)以上专业职称。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,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。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,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,做到规范、准确、齐全。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,统一填写汇总表,以电子稿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。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,提高申报质量。

(一)申报者填写《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》 (一式一份)(附件2)、《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》(一式一份)(附件3)

(二)填写《XX学院-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。(仅提交电子稿)

(三)申报所需材料请直接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“公告公示”栏目查询并下载(网址:rlsbt.zj.gov.cn)。每份材料需双面打印,左侧钉钉。

五、申报受理

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6日中午11点,请各学院/部门按“课题类别”汇总后按时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金子仪 电话:00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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