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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评聘表填写及佐证材料要求的补充说明

2018-10-25 临江学院 点击:

职称评聘表填写及佐证材料要求的补充说明  

 

一、评聘表第4页“3.学历学位、访问学者(访问工程师)及海外研修等重要研修情况”,仅允许填写在职期间的学历学位、访问学者、访问工程师、海外中长期研修/访学的研修情况。   <![endif]>

二、评聘表第4页“5.任职以来担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”,仅允许填写职称文件(杭职院[2017]72号)学生工作要求中相关情况(详见文件P12-13,(六)学生工作要求1-3)。   <![endif]>

三、评聘表第5页“1.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”模块中“教学能力水平测试情况”仅允许填写有效课堂认证结果,佐证材料以有效课堂认证证书为准。   <![endif]>

四、评聘表第7页“5.任现职以来参与团队业绩”模块填写与佐证材料要求如下:   <![endif]>

1.业绩类别仅限填:学科建设(思政、体育、综艺等人文社科类)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(含系列教材开发)、实验室建设和基地建设5类。   <![endif]>

2.内容:一般要校级及以上立项的项目,部门、分院日常事务性原则上不填写。   <![endif]>

3.排名或作用:一般填写项目负责人、参与或排名。   <![endif]>

4.佐证要求:(1)立项申报书或结题报告出现参评人名字的,附复印件;或(2)分院(职能部门)出具上述类别业绩的说明材料:关于***的项目的工作安排或建设工作认定说明,明确建设人员的统一集中排序、分工一栏表,分院负责人签字盖章,(最好分院发文),原件交存教务处(今后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结果)。   <![endif]>

5.分院(职能部门)出具的说明材料样例:   <![endif]>

关于校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(**专业)建设工作的人员分工  

简要引言(说明下工作的意义与要求等)  

序号  

姓名  

任务分工  

1  

***  

负责人  

2  

***  

制度建设,制定***  

3  

***  

课程建设,完成***  

4  

***  

校企合作,开展***  

 

负责人签字分院(职能部门盖章) 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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